近日,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官方宣布中国男篮队长赵睿的加盟,这一消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烈的讨论。赵睿的加入方式更是成为了众人关注的焦点。资深媒体人付政浩对此事进行了深入的解析,为我们揭示了其背后的规则与操作。
据付政浩所述,赵睿由D类合同改签为C类合同的转会操作,是在“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下对CBA转会规则的灵活运用。这打破了一部分人对于CBA转会规则的认知误区。他们曾以为,每支球队的D类合同名额最多只能有三个,满额后便无法再直接引入D类球员。然而,通过赵睿的这次转会,人们得知,即使D类合同名额已满,依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求购其他球队的D类合同球员,只要在转入本队时改签为其他类型的合同即可。
在8月29日晚的CBA公示中,首钢队的注册表上赵睿的注册方式被标注为转会,而非之前知情人士透露的解除最后一年D类合同后由首钢认领。这令一些人的理解感到困惑。在我原有的理解中,如果首钢队的三个D类合同名额已经用完,那么赵睿只有与新疆队解除合同,成为自由球员或受限自由球员后,首钢队才能以C类合同认领。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进一步了解后发现,CBA的规则中对于A类、B类合同的球员转会有一项“合同平移”的规定,即转会时必须与新俱乐部签署与原俱乐部聘用合同剩余年限相同期限的同类合同。而C类、D类合同却没有这样的限制。因此,赵睿的转会操作就是基于这一规则空白或漏洞进行的。
此外,有关于为何不采用先解约再认领的方式操作的问题。据注册专员的解释,虽然买断后认领的方式需要支付培养费,但培养费的额度按规定只能是球员新签合同的平均一年年薪。而对于转会费,CBA没有明确的额度规定,因此首钢支付转会费的灵活性更大。这样的操作方式在商业上可能更符合大众的认知。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首钢篮球俱乐部已经通过官方渠道明确辟谣了关于赵睿天价转会的消息。这一系列的转会操作不仅展示了CBA规则的灵活性,也展现了俱乐部在商业操作上的智慧和策略。最终,这一切都让赵睿成功加盟北京首钢队,为球队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希望。